Bubo Bubo 的树洞 » 日志 » 【资料】氏族、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
【资料】氏族、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
Lisa 发表于 2008-08-03 20:26:11
以下都来自百度。
【氏族】
原始社会中以相同的血缘关系结合的人类社会群体,其成员出自一个共同的祖先。大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他们往往用一种动物或植物作为本氏族的图腾标记。在氏族中,婚姻有一定的规定,禁止长辈与晚辈之间的通婚,也排斥兄弟姐妹之间的婚配,甚至禁止与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婚配。
氏族成员的地位平等,集体劳动,平均分配,财产共享。公共事务由氏族首领管理,重大事务由氏族成员组成的氏族会议决定。氏族社会先后经过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大约在铜石并用时代由于私有制的发展而解体。
氏族是相信有共同祖先的一群人,一般具有共同的图腾。
【母系氏族】
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组成的生产、生活单位。原始公社制社会的全盛时期。主要特征是:
1.女子在生产中起主要作用。她们是农业劳动、管理住所、保护火种和抚育子女等活动的承担者,这些劳动比男子的采集性生产活动更为稳定、重要,范围更广,决定了妇女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2.妇女是氏族的管理者。氏族首领往往由年高望重的妇女担任,负责组织生产、管理生活和对外联络,由氏族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重大事务由氏族大会决定;
3.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每一氏族成员不论性别,均属母亲所在的氏族。在族外婚制下,“父亲”是母亲氏族以外的人。在母系氏族内部,不存在父子关系;
4.实行母方居住制。男女婚媾地点及其子女的居处必须在女方氏族内;
5.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归公社集体共有,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产品,所有的财产由本氏族集体继承,任何人无权私自支配或单独继承。母系氏族公社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发展于新石器时代早期。至新石器时代中期进入繁荣阶段。仰韶文化和河姆渡文化是中国母系氏族公社繁荣阶段典型的考古学文化。
【父系氏族】
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全盛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日渐加速,男子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等主要的生产部门中逐渐占据主导的地位,于是母权制自然过渡为父权制。父系氏族公社逐渐形成了。从此,以父权为中心的个体家庭成为与氏族对抗的力量,原始社会逐渐趋于解体。男子依靠经济上的优势,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他们必然要求按照父系计算世系、继承财产,母权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了,原来对偶婚制下的从妻而居的传统,为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妇女的劳动局限在家庭之内,以家庭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女子在家庭经济中退居于从属地位。最初,这种小家庭依附于父系大家庭.生产进一步发展后,小家庭便有了更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氏族社会走到了瓦解的边缘。
【氏族】
原始社会中以相同的血缘关系结合的人类社会群体,其成员出自一个共同的祖先。大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他们往往用一种动物或植物作为本氏族的图腾标记。在氏族中,婚姻有一定的规定,禁止长辈与晚辈之间的通婚,也排斥兄弟姐妹之间的婚配,甚至禁止与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婚配。
氏族成员的地位平等,集体劳动,平均分配,财产共享。公共事务由氏族首领管理,重大事务由氏族成员组成的氏族会议决定。氏族社会先后经过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大约在铜石并用时代由于私有制的发展而解体。
氏族是相信有共同祖先的一群人,一般具有共同的图腾。
【母系氏族】
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组成的生产、生活单位。原始公社制社会的全盛时期。主要特征是:
1.女子在生产中起主要作用。她们是农业劳动、管理住所、保护火种和抚育子女等活动的承担者,这些劳动比男子的采集性生产活动更为稳定、重要,范围更广,决定了妇女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2.妇女是氏族的管理者。氏族首领往往由年高望重的妇女担任,负责组织生产、管理生活和对外联络,由氏族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重大事务由氏族大会决定;
3.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每一氏族成员不论性别,均属母亲所在的氏族。在族外婚制下,“父亲”是母亲氏族以外的人。在母系氏族内部,不存在父子关系;
4.实行母方居住制。男女婚媾地点及其子女的居处必须在女方氏族内;
5.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归公社集体共有,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产品,所有的财产由本氏族集体继承,任何人无权私自支配或单独继承。母系氏族公社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发展于新石器时代早期。至新石器时代中期进入繁荣阶段。仰韶文化和河姆渡文化是中国母系氏族公社繁荣阶段典型的考古学文化。
【父系氏族】
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全盛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日渐加速,男子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等主要的生产部门中逐渐占据主导的地位,于是母权制自然过渡为父权制。父系氏族公社逐渐形成了。从此,以父权为中心的个体家庭成为与氏族对抗的力量,原始社会逐渐趋于解体。男子依靠经济上的优势,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他们必然要求按照父系计算世系、继承财产,母权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了,原来对偶婚制下的从妻而居的传统,为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妇女的劳动局限在家庭之内,以家庭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女子在家庭经济中退居于从属地位。最初,这种小家庭依附于父系大家庭.生产进一步发展后,小家庭便有了更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氏族社会走到了瓦解的边缘。
相关日志:
收藏:
QQ书签
del.icio.us
订阅:
Google
抓虾
